公主岭市某农资有限公司与于某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某在公主岭市某农资有限公司处购买87000元农资,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判决于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公主岭市某农资有限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后该公司多次向于某索要农资款,于某并未给付,无奈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于某,均未到院,且态度强硬,称自己没钱,待有钱时再还。办案法官一直努力寻找于某及其财产下落,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获悉于某在乾安县种西瓜,即将开园。办案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去乾安县执行,请求兄弟法院乾安县人民法院给予协助。经过努力,第二天凌晨五点在西瓜地大棚堵住被执行人于某,并将其司法拘留,执行法官耐心向办案人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于某提出先给付2万元,余款按约定每年给付,申请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
发布人: 执行局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3 1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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