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9上半年 “双百核查”报告
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我院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如下:我院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3034件、经审批不上网544件,裁判文书上网率100.00%。
一、统一上网平台,加大监管力度
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裁判文书公开情况为标准,审管办相关工作人员将在办案系统中的裁判文书,依据民事结案后15天生效,刑事结案后10天生效,驳回起诉后10天生效,调解和撤诉立即生效的要求,对我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通报,保证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同时,上网文书在二级审批中,严格把控文书上网标准以及屏蔽信息。
二、严把不上网文书,精准对校数据
我院审管办相关工作人员每天对结案数据进行筛选,将不上网文书进行排查,如发现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等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的,经二次审批同意后,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每个月的月末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不公开文书数量与我院办案系统中不公开文书的数量进行对比,进而排查遗落数据,最终达到精准文书公开。
三、打造精品裁判文书,完善纠错机制
首先裁判文书结构要完整,反应诉讼活动全貌。裁判文书的事实、论理和结论之间须有严密的逻辑关系,保持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之间衔接的流畅。及时、全面公开司法信息,增强舆论对审判结果的可接受性,培养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感。其次要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审批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前,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应再次审阅,确保裁判文书不存在不宜上网的情况。及时关注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一旦发现,及时快速反馈,及时更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8 1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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