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2021年,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一年来我院始终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作为,能够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法治岭城建设,举全市、全院之力共同推进府院联动机制。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我院对2021年全市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就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主岭市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行政案件收案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1年行政庭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3件,同比上升27.32个百分点,其中诉讼案件114件,非诉执行案件94件,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1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22件。所受理的案件均未超过审理期限。
(二)多数行政负责人对出庭重视不够,负责人出庭率不升反降。
2021年,我市一审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共计71件,其中22件案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负责人出庭率为30.99%,较去年的46.43%下降15.44个百分点,总体来看仍有待提高。2021年应更好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打造官民平等对话平台。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在达到上级法院要的基础上争取达到90%。
二、当前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取得的成效。
1.依法治理成为共识和自觉。
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在发展理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转变,普遍树立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改革发展的执法理念。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在一些重大决策出台前能够主动征询人民法院意见,就项目共性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对项目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前期研判,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
2.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提升。
今年,行政机关能够结合实际执法情况,与人民法院交流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于法院提示的法律风险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对诉讼的重视程度也有显著提升,多数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出庭应诉人员应诉能力也有了显著提升。
3.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高位运作化解重难点行政纠纷,对重点领域的涉诉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案情、积极主动举证,回应原告合理诉求,积极化解争议。涉及到行政庭受理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纠纷案件,通过在个案的办理过程中,市政府专项负责人邀请审判员亲临现场耐心的进行业务知识的指导,为市里重大项目顺利进驻公主岭市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当前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依法履职意识仍有待提高。
其一,对本机关职责定位存在模糊认识。部分案件中因涉案区域的社会管理权及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权整体发生移交,导致职责边界和执法范围一段时间内产生含混,行政机关因不清楚职责边界,未依法尽职履责。其二,明知属于本机关职责但向外推诿。此类情况在土地确权案件中存在较多,在已有生效判决确定该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的前提下,仍以涉及土地侵权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不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确权案件为由,拒绝确定案涉土地使用权权属,因而承担了被人民法院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其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特别是集体土地征收,因法律并未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强制执行权,政府越权实施强制拆除地上物的行为被确认违法类案件经常出现。其四,部分行政机关怠于提交履行职责的依据。因行政管理具有复杂性,某些场景下行政机关的职责界限并不明确,可能多个行政部门对管辖权不明确;某一时期可能因集中清理工作或机构改革而产生职责调整或职权转移。行政机关怠于提供履行职责的依据往往会给法院的审理工作增加难度。
2.程序意识仍有待加强。
程序意识有待提升的具体表现如下:其一,行政机关为了加快工作进程而绕过法定程序,时常导致争议发生。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未经批准即进行征收,且未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并催告,催告无效后作出强制决定”的法定程序,最终导致败诉的结果。其二,部分案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作出时,未按照法定程序交代行政相对人诉讼权利及救济途径,在拆迁类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其三,不注重财产保全程序。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对建筑内当事人的合法财物清点不认真,保管不妥善,导致诉讼中双方对此纠缠不清。
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准确,作出行政行为时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应适用此法却适用彼法,应适用此条款却适用彼条款,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或者适用的法律规范已修改或废止。 3.负责人出庭应诉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整体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多数只是形式上参与庭审,不愿发表意见,没有体现负责人出庭的优势,未能充分利用庭审平台与相对人积极沟通,达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效果。此外有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对案件事实不了解,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严重影响庭审调查。部分案件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和代理律师对案件情况完全不了解,准备工作极不充分;有的行政机关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在法院组织调解协调过程中表现不积极,不配合法院协调化解争议,导致矛盾激化升级。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
为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法治岭城建设,在人民法院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中心。
一、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具体措施
1、加强人员配备。有经验、有专业知识的调解员,行政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主导。
2、形成明晰工作流程,规程制度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最终确定(与中院沟通近期出台文件)。此制度规章努力做到使行政争议化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得到实质化解。并且不能久“调”不决,应与诉讼无缝连接。
3、加强与当地党委府院联动。非诉执行案件在申请审查之前必须由协调化解中心进行协调化解。
4、加强宣传、立案引导。改变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不调的陈旧观念,引导立案之前的行政协调化解。
5、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协调化解阶段有针对性的作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机关改变较轻过错的行为,促进协调化解、争取做到无诉解决行政争议。
6、借力、合力促进协调化解。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协调化解。增强与检察院民行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其他先行法院的先进经验。
二、行政庭工作进展情况
1、已与公安局、工商局取得联系,引导立案前先进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程序。
2、与检察院已进行沟通,表示支持我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并指派人员共同参与。
3、与吉林铁路法院进行了沟通联系。
4、与行政庭退休法官取得联系,询问是否同意成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员,其正在考虑中。
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果
2021年已成功化解10件案件,涉及行政协议、公安交通行政处罚类案件,经公主岭市行政庭庭长赵中庆主持调解,公主岭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二)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发挥简易程序作用,快速审结国家土地督查的重点案件,注重发挥裁判引领示范作用。
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现场立案坚持指导解释在前,;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组织开展了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的“六走进”活动,凸显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全年发表宣传稿件300余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00余条。
2022年主要工作
公主岭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服务、强化改革、解决难题、建好队伍,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正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为民司法能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建成两个“一站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府院联动的优势,保护好公主岭市的青山绿水和蓝天净土。强化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努力让生效裁判兑现为“真金白银”。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进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要依托市级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百姓做事法官说法,基层矛盾纠纷排解排查化解机制,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法制保障、良性互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深入开展普法六走进活动,以宣讲以宣传宣讲民法典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普法工作,加大巡回审判语言示范就地办案力度,提高群众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要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与数字经营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打通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把智慧法院建设成为成果,充分运用到社会治理中,让司法大数据更多的为社会治理服务,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专业化、智能化。
我院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工作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充分与政府联合召开涉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会,提出司法建议,出台政策措施等方式,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要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法官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干警立足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强化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恪守司法良知和职业操守。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干警职业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质量和公信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三)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察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公开度、知晓度、美誉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31 13: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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