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实施方案》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控辩双方得到平等对抗,丰富刑事案件辩护内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而促进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 工作措施
1、适用范围。本方案所指案件包括本院受理的一审、二审及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案件。本方案所适用的被告人均为自然人。
2、启用程序。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家庭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提出法律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工作流程。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后,应当及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将相关手续及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三、衔接工作。
1、为了扩大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我院将积极争取党委、市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各单位紧密配合,统筹推进,确保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保障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顺利进行。
2、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建立多层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我院根据现实情况(刑事案件律师需求量增大),统筹调配本地律师,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扩大经费,逐步提高律师办案补贴,根据律师办案的难易程度、服务质量等发放补贴,体现差异性,提高律师参与积极性。
3、在我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值班。法律援助机构给予值班律师适当补贴,相应费用由市财政部门保障。
4、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快速处理机制,畅通律师维权救济渠道。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及时反馈查询、处理结果,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害。
四、部门职责。
1、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当时人的合法权利,及时履行通知职责,未履行职责导致当事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等职业权利,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2、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对援助律师开展辩护业务、辩护内容进行指导监督,并根据实际援助情况建立奖励、惩罚机制,促进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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