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试行)》,聚焦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这一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重点问题,围绕法官行权过程中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环节,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条件、行使原则、规范方法、制约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意见》明确提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审慎”的原则,突出把握“防止滥权”和“公正行权”两个方面重点,通过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制约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设计,重点聚焦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点”、内部权力制约监督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等环节加以规范,对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等审判实践中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关键问题作出规定,并从程序监督、集体监督、审级监督、质量评查、类案同判五个方面强化制约监督,突出操作性,体现实效性,确保法官自由裁量权依法公正行使。
我院收到上级院印发文件后,及时向各业务部门予以转发,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组织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类案检索,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案例指导作用,秉持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审慎”的原则,同案同判,确保司法正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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