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实施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 ”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起始之年,做好司法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紧紧围绕“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和“推动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继续坚持“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工作方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势赋能、提供动力支撑。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改革。
一、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自觉接受党对司法改革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
1.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司法改革事项报批备案制度,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2.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各级法院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
3.聚焦重商亲商、安商惠商,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 一步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健全完善暖企安商司法政策,组织召开服务经营主体大会,促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4.围绕“辐射东北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建设目标,制定专业法庭建设规划,组织实施“1.30”工程,持续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转。
5.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对现有政策举措和指标体系实施效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和优化升级,促进各项核心指标持续优化。
6.健全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7.严格执行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8.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刑事、商事、行政案件企业合规改革全覆盖。
9.健全完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长效机制,加大府院联动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 45*的工作目标。
10.组织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探索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吉林智造”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种源种业安全等司法保护力度。
12.巩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 1+10 ”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生态补偿、环境修复、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制度,推动构建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13.着力推进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实质化运行。
14.围绕落实今年府院联动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
15.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 ”创建活动,推进与“法官进网格”和“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有效衔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三、围绕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16.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健全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全面落实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
17.着力解决院庭长“不愿管 ”问题,实现院庭长对“ 四类案件 ”实际监管率达到 100%。
18.全面落实审判执行质效“ 135+N ”常态化监管机制,着力完善审判质量效果保障机制。
19.建立预防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
20.完善参考性案例筛选、发布、应用和清理机制,探索以专业法官会议纪要、裁判要旨编纂、示范性裁判等多种方式,加大法律适用指导力度。
21.坚持审判效率与审判效益并重,健全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推动实现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
22.建立判后释明制度,强化“诉—程比”指标考核,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情况评查,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23.全面落实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与绩效考核、员额退出、纪检监察等程序有机衔接。
24.加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5+N ”内部责任体系实质化运行。
四、围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25.健全“特殊类型案件 ”发现识别、内部甄选、报请提级 工作机制,完善上级法院主动提级管辖、当事人申请提级管辖工作机制。
26.完善报请再审提审工作程序,探索推行律师代理再审申请案件制度。
27.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评估,推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走深走实。
28.围绕实现庭审实质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 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三项规程”,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29.深入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程序 繁简分流机制,加大小额诉讼、司法确认、独任审判等新民诉法重点修订的程序适用力度。
30.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行政诉讼速裁机制,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31.全面推进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加快推进执行工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拓点扩面开展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
32.探索开展易发多发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改革。
33.加快推进诉讼档案单套制改革。
34.推进实施电子卷宗扫描编目提级管理。
35.深入开展“数助决策 ”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大数据开发 应用和分析研判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更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治理提供支持。
五、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36.健全完善动态监测、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整治拖延立案、限制立案行为,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
37.认真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健全 完善与公安、检察、司法联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甄别审查和防范处理力度。
38.健全完善诉讼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完善跨域联办服务流程,推动 “全域通办 ”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39.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落实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促进提升服务水平。
40.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稳 定就业的司法政策文件和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正义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大稳就业司法保障力度。
41.坚持“动态清零 ”工作方针,加大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化解力度,确保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42.健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更好服务困难群众。
六、围绕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全面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
43.研究制定全省法院法官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完善法官培养选任、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44.健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培养、使用、监督和保障机制。
45.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集约管理效能。
46.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做好法官逐 级遴选、员额动态调整、三类人员交流使用等方面改革成果和存在问题的专项调研,推动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
47.充分发挥法官业绩考评委员会职能作用,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现法官自我管理。
48.严格控制编制外聘用人员,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履职管理和职业保障。
49.探索建立业绩考评指标向党委政法委备案制度。
50.认真落实法官干警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
51.继续组织实施领导包保基层制度和审判力量对口支援行动,持续加强基层司法建设。
52.巩固深化“加强管理年”成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年”,实现年内完成标准建立目标。
53.组织实施“金点子”工程,为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实现 新突破、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凝聚集体智慧、贡献集体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30 14: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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