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琢同志事迹材料
于琢,男,1979年1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该同志于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资格。2004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怀德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0年1月,任范家屯法庭副庭长;2013年6月,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14年10月,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年被评为公主岭市十大杰出青年;2013年公主岭
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四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度被公主岭市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度被四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度被公主岭市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度被四平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8年度及2019年度,在我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带领
立案庭全体干警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当事人在自助终端上自主操作,拓宽了诉讼服务的渠道;同时诉讼服务大厅整体实现了包括预约立案、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八大项功能,提高诉讼服务效率的同时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全院干警“一切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目标”从事案件诉讼工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按照规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降低老百姓的诉讼门槛,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有些社会矛盾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我能够做到与政府部门及时沟通,紧密联系,及时化解案前矛盾,促使案件平稳导入诉讼程序。如在处理涉“吉林腾泰机械制造公司”100余名职工拖欠工资及“金碧阁”拖欠110名农民工劳务费纠纷中,职工和农民工情绪激动,有两会期间集体进京信访可能,在本市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在此情形下,我多次与职工、农民工沟通,耐心倾听职工、农民工的意见。同时,鉴于部分职工、农民工对法律程序缺乏了解,我与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帮助职工、农民工完善了诉讼材料。通过细致的工作,职工和农民工的上访情绪得到了缓和,纷纷表示同意在法律的渠道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两会期间集体进京访不良后果的发生。
2018年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推进案件分调裁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解纷功能,积极推进我院分调裁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我多次与院领导一起到司法局沟通,于2018年8月积极吸纳第三方调解机构——公主岭市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强化立案环节的分流和疏导功能。公主岭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启动以来,共导出调解案件数400余件,调解成功100余件。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高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带领全庭同志共同努力,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受理各类案件。2018年度,立案庭共立案审查和案件信息录入6431件。其中民初号4761件(审查网上立案3110件),民特号34件,执行案件1548件,管辖权异议案件24件,诉前保全案件46件,上诉案件移送560件,审查申请再审18件。2019年初至8月底,立案庭共立案审查民事和案件信息录入5089件,其中民事案件3151件(审查网上立案2069件),执行案件1885件,诉前保全26件,管辖权异9件,上诉卷宗移送415件,再审审查案件18件。
在带领全庭同志完成立案工作之余,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于2018年度主动承办各类民事案件95件,结案92件,结案率96.84%,结案归档率及裁判文书应上网率100%;2019年初至现在,我主动承办各类民事案件86件,结案80件,结案率93%,结案归档率及裁判文书应上网率100%,且所结案件无长期末结、发回重审、改判情形的发生。
该同志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案结事了为追求,以息诉罢访为目标,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理念上不断更新,从理论上不断探索,从制度上不断完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圆满了完成了在年初“全国两会期间”零登记、零非访、零集体访的工作任务。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紧密配合稳控信访人的同时,还主动带案下乡,约谈信访人,对信访人反映有理的部分,能够通过法律程序及时解决的,予以及时解决。根据现有法律政策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转换解决思路,解决信访人的访求。
2018年度,立案庭被公主岭市委、市政府授予“维护社会稳定集体三等功,同年该同志被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度,在省院确定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攻坚活动中,确定公主岭法院涉诉信访案件为16件。这16件信访案件基本为陈年旧访,矛盾极大,不易化解。但面对困难,该同志没有退缩不前,共化解信访案件14件,圆满完成了省院制定的工作目标。该同志积极稳控及化解措施制定得当,得到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
几年来,于琢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一是严于律己注意小节。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三是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四是遵纪守法做出表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政治方向、加强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力争为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5: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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