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主讨债也是合情合理,但讨债的方式一定要合法得当,如果为讨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还撬开门锁偷偷拿走他人财物,那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近日,经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梳理
张某和王某本是屯邻,王某曾向张某借款3万余元,后经张某几次讨要,王某都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脱未予偿还。
2019年4月,再次向王某讨债未果后,张某想到了王某停在院内的拖拉机,于是趁着“夜黑风高”张某翻墙进入了王某住宅,撬开院门锁后将车棚内的拖拉机盗走,欲以拖拉机抵偿欠款。
案发三日后,张某被公安民警缉捕归案,经公主岭市发改局认定,拖拉机的价格为7000元。当被公安民警告知将要刑事拘留时,张某表示因自己不懂法犯了错,如今后悔莫及。
法官提醒
遇到债务纠纷时,首先要双方根据情况进行冷静的协商处置,在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要依靠法律的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记不可因一时之气,采取过激违法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扩大问题,激化矛盾,最终招致牢狱之灾。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布人: 政治部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7-23 14: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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