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一个人办了两个结婚证,照片都是我妻子本人,但身份信息不一致,现在想撤销错误的那个,怎么办?”来到法院的孙某某着急的说:“我想要撤销,找到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得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我就来到了法院,但是我们这个事情年头已经太久了,超过了法定的立案期限,没有办法提起行政诉讼了,不起诉就不能撤销,不撤销我现在是和两个人结了两次婚,就不说对我本人的影响了,对我孩子上学也有影响啊。” 站在一旁的刘某乙也说到:“就是就是啊,我孩子上学也上不了啊,用的就是我的信息啊,我也算是结了两次婚,这可怎么办?”
这是发生在公主岭法院行政协调化解中心的一幕,据行政庭负责人赵中庆法官详细了解得知,2005年9月7日,刘某甲与孙某某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刘某甲未达到法定婚龄,法律意识淡薄,借用了其姐姐刘某乙的身份信息,持有记载着姐姐姓名和身份证号的身份证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经公主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现场辨认,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与身份证照片容貌极具相似,且当时未全国联网,无法核对身份信息,准予登记,刘某甲与孙某某遂取得了结婚证。2007年11月30日,刘某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与孙某某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取得了第二个结婚证,现两次登记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内皆存在,由于申请人不知法不懂法,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导致错误登记信息的存在,因申请撤销无果遂找至法院。
根据与公主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赵主任沟通了解,当时由于历史特殊时期的原因,没有网络无法验证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也无法知晓当事人是否曾经已取得过结婚登记证书,所以造成了这种情况的发生。其实,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当事人找到登记机关要求撤销,但是由于没有权限,只能依照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撤销,而这个案子更为特殊的是超过了起诉期限法院也无法进行立案审查。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9日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解决这种困境提供了良好的渠道,当事人可通过申请协调化解进行解决,各行政机关均有一名熟知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调解员。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中心“量身订制”和解方案,有效推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经过协调化解中心化解的案件,法院最后送达的诉前调解书与判决书、裁定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赵中庆法官的耐心讲解相关调解规定及流程,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详细的沟通,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公主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消了错误的婚姻登记证书,做到了案结事了,解决了两家人因为一张结婚证带来的困扰。
本次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不仅解决了两家人的问题和困难,纠正了民政机关错误的婚姻登记,还为以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指导,让当事人不再走投无门,让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从根本上化解了官民纷争,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发的信访。为全面加强政府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了依法行政,促进了依法治市、法治岭城建设。让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真正做到协调化解,化百姓之忧,解民生之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21 10:06:28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