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宋立方,女,1970年12月19日生,汉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户籍吉林省公主岭市永发乡先锋村一组。
身份证号:220381197012192060。
被执行人:王树刚,男,1969年9月9日生,汉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户籍吉林省公主岭市永发乡先锋村一组。
身份证号:220319196909092010。
尚未执行标的:11171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举报电话:0434-3196134
本院在执行韩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树刚、宋立方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树刚、宋立方至今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现申请人韩某某自愿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王树刚、宋立方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二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悬赏金领取时间:自举报财产处置完毕之日起30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发布人: 执行局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0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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